2010年3月28日 星期日

校園行腳-所謂的倫理與道德

校園行腳-所謂的倫理與道德

曾於下午第一節在體育館上過課的同學都知道,每當中午12:00~1:10都會有許多老師在體育館一樓打羽毛球,這是許多老師們熱愛的休閒活動,而我們也相當支持老師們在工作後有適當的休閒,但如果總是耽誤到學生們上課的權益,或許就不適當了..........

下午1:10是學生們上課的時間,但如果曾在那節上課的同學或許會發現,每當1:10鐘聲響起,老師們的拍子通常不會隨著鐘聲而停止揮舞著。有許多學生為了上課,必須穿越球場,想必這是非常危險的,過去甚至發生球拍打中學生頭部的事件,但這些老師並沒有因此而停手。反而老師們總等該堂任課老師到達後才開始慢慢整理,然而收網收球等整理完,上課時間也耽擱了許多,那麼學生的的權益何在?學生的安全何在?

曾經有學生中午經過球場,被請出了他們打球範圍,但中間只有狹窄的走道讓學生行走,學生們又能退去哪?於是心有不甘的認為這已是我們上課的時間和場地,所以依然踏入,但某老師卻認為這是學生在挑釁,她聲稱「這是老師的打球時間,(雖然已經鐘響)況且我們有尊重任課老師,老師來我們便會開始收拾。」試問,這難道就不是學生們的上課時間嗎?那他們是否有尊重學生權益,甚至枉顧學生安全呢?「我們也是顧慮到學生安全,怕你們受傷才請你們離開球場,你們學生卻挑釁,我要和你們老師好好談談。」假使真的顧慮學生安全,那麼是不是應該在學生開始湧入體育館準備上課的時候,就應該動身準備離開,而不是全部等著上課的學生,看著老師們收拾完球具後才開始上課。

老師和學生本來就有輩分上的差異,自小,我們便被教導要「尊師重道」,學生們總是只能在背後心生不滿,如果被發現了,就會被解釋成挑釁,導致我們只敢怒不敢言,否則便會被冠上「不仁不義」「毫無紀律」的罪名。為人師表,不是應該做好榜樣,假如老師們也先尊重學生,我們也會回應該有的尊重。頂著老師的名號,一味的指責學生的錯誤,這是否有濫用公權力之疑?難道學生上課的權益小於老師的休閒時間?先賢教導我們尊師重道,但不代表我們可以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。該給予老師基本的尊重,同時也要爭取自己的權益,否則胡亂的尊師重道、是非不分,那麼「所謂的倫理與道德」,是否已被扭曲。




後記:雖然有許多是學生未先給老師應有的尊重,但這篇的主軸並不在此。只是單單在這一事件範圍內,並不是所有老師都仗著老師的身分在說話,也不是所有學生都會先尊重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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